关键词:
金砖国家
可再生能源产品
引力模型
摘要: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新兴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推动化石能源体系向低碳能源体系转型,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对可再生能源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2024年1月1日,金砖国家的扩员标志着金砖国家合作的新起点,为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注入了新的动力。研究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影响因素及潜力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梳理与论文相关的参考文献和理论,得出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其次从出口贸易规模、出口贸易结构以及出口贸易关系对中国向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的现状进行分析,得出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贸易额较大但规模呈现波动趋势、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存在集中化的特点、中国和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互补性水平高、贸易联系不稳定的问题。再次,基于扩展的贸易引力模型对中国向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的影响因素分析,得出中国的GDP、其他金砖国家的GDP、政治稳定和对外贸易依存度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地理距离、其他金砖国家的监管质量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起到显著的抑制作用;高技术产品出口占比与自然资源租金总额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没有显著影响。最后,测算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的整体潜力和各类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出口潜力,得出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的整体出口潜力都属于潜力开拓型。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产品中:中国与俄罗斯、阿联酋和印度在海洋能产品和水能产品中更具有开拓潜力;中国与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和阿联酋在风能产品和太阳能产品上更有拓展潜力;中国与巴西、阿联酋和俄罗斯在地热能产品中更有拓展潜力;中国与南非、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在生物质能产品中更具有拓展潜力。根据前面的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现状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促进中国对其他金砖国家可再生能源产品出口的对策:优化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监管、大力建设发展能源基础设施、选择更具拓展潜力的国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