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图书馆共享空间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12-02 | 发布人: | 点击量:2349图书馆学习共享空间仅供我校师生开展教学、专题性培训和学术研讨使用。为规范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预约
(一)凡是以教学、培训和科研为目的, 符合服务对象和人数要求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采用预约方式,由本校教职工通过电话、钉钉或其它方式预约。
(三)预约时需提供以下信息:本人及团队成员相关信息,研修人数和使用时间。务必填写讨论主题,并注明是否需要使用投影、电子白板,是否需要馆员指导查找相关文献。
(四)每人每次只能预约1间研修室或培训室,同一人或同一小组不得同时预约多个空间。
(五)研修室、培训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20-20:30
第二章 使用
(一)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持校园卡或校园码至三楼服务台办理借用手续(团体研修需3人以上同时到场),由工作人员开门。
(二)超过预订时间 15 分钟而未办理使用手续者,本次预约取消,若要使用须重新申请。
(三)研修室、培训室内无隔音设施,开展研讨活动时应轻声交流,切勿喧哗。
(四)使用期间,不得反锁房门,便于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五)若需使用室内设备,请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使用时须爱惜相关设施。
第三章 归还
使用完毕,使用者须通知服务台工作人员,并至服务台办理手续、归还借用器材后方可离开。
第四章 取消预约
预约后若不能按期使用,请及时电话通知值班人员取消预约,以便其他读者使用。
第五章 其它
(一)因特殊原因研修室无法正常开放时,图书馆将会提前通知已预约成功的读者,并另行安排时间使用。
(二)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预约者若累计发生 3 次以上违规行为,则取消其一年内的预约使用资格。
第六章 使用特别规定
(一)研修室与培训室仅供本校师生进行正常教学、培训与研讨使用,严禁在室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社会道德等活动。如有违反预约人需承担相关责任。
(二)研修室与培训室内禁止抽烟,禁止饮食。
(三)研修室与培训室内家具设备不得随意挪动、调试,如遇设备故障请咨询工作人员。
(四) 研修室与培训室不得使用非教学用途电器设备,离开前请熄灯、清除垃圾、关闭门窗。个人物品请勿存放于研修室与培训室内,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遗失自负。
(五)申请人操作视听室设备前,需事先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指引;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者,应负赔偿责任。
(六)如遇紧急情况,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使用中的研修室、培训室处理突发状况。
杭州医学院图书馆
2021年9月